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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 福州代表团关注青年
来源:福建东南网 日期:2011-01-17 08:47:00

如今,一大批年轻而充满激情的“80后”、“90后”农民工跻身我市产业工人队伍。与他们的父辈不同,这批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渴望融入城市,更加渴望得到关爱与理解。在省“两会”之前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中,一批福州团的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活动,并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对新生代农民工渴望城市认同,应该多些关爱和理解的建议》等一揽子关注青年的好建议。

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新市民

根据调查样本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高达41.7%。这表明,这些年轻人受过良好教育。但调查显示,他们的社交范围仅限于狭小的同质性的农民工群体之内。有80%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自己在打工的地方很少朋友;声明自己有本地朋友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超过15%的人结交的朋友是自己的同事,而与当地邻居结成朋友关系的仅有5%。但在遇到困难时,有90%的人选择向亲戚或老乡求助,而向长时间工作在一起的同事求助的仅为10%。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交流,很难使农民工融入城市。

省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提到,让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根”,迫切需要社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制度安排。

首先,要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升自身素质。要加大对农民工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对不履行培训义务的企业,采取强制提取培训费等方式组织培训。同时,要扩大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交面,为他们积极参加当地社区活动、青年活动、工会活动等提供条件和机会。

其次,建立宽松的外部环境和发展空间,努力消除进城务工青年进城的体制性障碍。放宽进城务工青年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把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进城务工青年视同常住人口对待;树立优秀进城务工青年典型,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形象和新市民角色的宣传与塑造。

最后,强化文化引导,提高心理层面的认同感。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政府或社区引导,社会团体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参与的自我管理模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动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转换,尤其在社会规范、文明素养等方面积极引导他们由他律变自律。还要将进城务工青年纳入社区和“两新”组织,大力培育和发展新生代农民工社团协会组织,使这部分青年的思想与城市发展的主流一致,形成最终的认同感。

延伸阅读

扶持青年创办微型企业

我省青年创业项目主要集中在创办微型企业上(雇员人数在10人以下)。但目前我省在帮扶微型企业方面还没有太多专门的政策和帮扶措施。按照业内相关数据统计,仅去年我省初创的微型企业就估计有近10万家面临创业失败。

为此,省人大代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优化微型企业创业环境。对青年创办微型企业,在证照办理、税收等方面提供方便和予以优惠,开展青年微型企业主培训,进行跟踪辅导及成长诊断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政府提供5万~10万元的小额贷款及贴息支持,搭建青年创业成果展销平台,拓宽产品的销售渠道。二是建立微型企业孵化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初创微型企业,提供免租金、低成本的创业场所,并为进入基地的企业配备一定数量的创业咨询导师,有效降低创办企业的风险。三是设立微型企业奖励基金。每年评选若干个优秀微型企业,从奖励基金中对获奖企业给予一次性的创业扶助奖励金。

鼓励毕业生在农村创业就业

农村拥有广阔的实践空间,但人才匮乏。我们应当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把创业目光投向农业、农村,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为此,省人大代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拓展高校毕业生在农业农村创业就业的新空间。鼓励高校毕业生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降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领办门槛,对有能力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推行“绿卡”制度,简化相关行政审批及许可程序,允许其“先上车,后收费”。并可参照农业反补贴的办法,加大对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财政补贴力度。二是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在农业农村创业就业的指导。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企业家、相关专家学者、当地特色产业技术人员及“创业之星”等组成青年创业导师团,为在农业农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培训。三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在农业农村创业就业的保障。建立返乡创业项目库和返乡高校毕业生进驻县镇企业的预就业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为返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消除其后顾之忧。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作者: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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