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3日(本网记者 陈楠 通讯员 黄美 陈莉)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实施。昨天上午,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州新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国家税务总局仓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顺利完成了耕地占用税的申报缴纳,两家公司共缴纳耕地占用税261.17万元。
据福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耕地占用税法顺利实施,在准备初期,该局一方面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商,研究探讨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另一方面,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调研测算,根据福州市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福州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为切实给企业减负,最终确定福州市平移现行适用税额标准不变。
在福州税务系统内部,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也早已展开。不仅提前做好征管系统技术准备,确保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操作顺畅,还及时加强征管人员、办税人员、12366座席人员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熟悉耕地占用税法政策规定及征管系统的操作流程。同时,积极开展对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通过报刊宣传、税收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纳税人普及耕地占用税法的政策规定及详细操作流程,提高纳税人的自主申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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